為貫徹落實國務院2019年《政府工作報告》關于全國高職大規模擴招要求,根據教育部《高職擴招專項工作實施方案》(教職成〔2019〕12號)、山東省《山東省高等職業院校擴招實施方案》等相關文件精神,結合學院實際情況,特制定本章程。
本章程適用(yong)于山東職業學(xue)院技(ji)術(shu)技(ji)能類單獨招生(sheng)工作。山東職業學(xue)院技(ji)術(shu)技(ji)能類單獨招生(sheng)工作貫徹“公平競爭、公正選拔(ba)、公開程序,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、綜合評價、擇優錄取”的(de)(de)原則,接受紀檢(jian)監(jian)察(cha)部門、新聞媒體、考生(sheng)及其(qi)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(de)(de)監(jian)督。
一、學院概況
山東職業學院源于1951年建校的濟南鐵路機械學校,歷經濟南鐵道學院、濟南鐵道職業技術學院等辦學發展時期。2010年11月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,更名為山東職業學院。學院現由山東省教育廳直屬管理,是省內獨具鐵路行業背景的高等院校,也是全國百所骨干高職院校之一。2017年9月,成功獲批首批“山東省優質高等職業院校建設工程”立項建設單位。
學院設有城市軌道交通系、鐵道車輛與機械工程系、鐵道機車與機電裝備系、鐵道供電與電氣工程系、鐵道信號與信息工程系、鐵道工程與土木工程系、鐵道運輸與財經管理系、生物工程系、基礎部(思政部)9個系部,29個招生專業。有鐵道機車車輛、鐵道工程技術、電氣化鐵道技術、機電一體化技術4個國家示范專業,電子信息工程技術、機械制造與自動化2個省級示范專業。
建校近70年來,我院緊密依托軌道交通行業,科學定位,培養了一大批德才兼備的專門人才,為軌道交通產業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。學院發揚“火車頭”精神,擔當職教改革“高鐵”,教學改革、專業建設、招生就業、校企合作、社會服務等多項工作走在了全省高職院校前列。學院先后榮獲“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”、“山東省教育工作先進單位”、“山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”、“山東省直精神文明單位”等榮譽稱號,近五年共獲得國家級、省級競賽獎勵467項。中央電視臺、中國教育報、人民網等主流媒體多次對學院的辦學成果給予宣傳報道。
學院重視對學生職業能力的培養,擁有良好的實習實訓條件,建有校內實驗實訓室157個,校外實訓實習基地244個,其中有國家財政支持的“電工電子及自動化實訓基地”、省財政支持的“數控技術實訓基地”等重點項目。學院設有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,可對48個工種獨立開展高級工技能培訓和鑒定,畢業生在獲得畢業證的同時,可以獲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,為順利就業、零距離上崗提供了保障。
學院傳承“德育化春雨、潤物細無聲”的育人風格,重視傳統文化教育,成立學生科技、文化社團132個,結合形式多樣的文體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,形成文化育人與實踐育人相結合的良好氛圍,學生綜合素質和人才培養質量不斷提升。
二、組織機構
(一)山東職業學院(yuan)成立以學院(yuan)領導(dao)(dao)(dao)為組長(chang)的招(zhao)生(sheng)工作(zuo)領導(dao)(dao)(dao)小(xiao)組。領導(dao)(dao)(dao)小(xiao)組負責制定招(zhao)生(sheng)政策(ce)和招(zhao)生(sheng)計劃(hua),討論(lun)決定招(zhao)生(sheng)工作(zuo)重大事宜(yi)。
(二)山東職業學(xue)院招(zhao)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(shi)施招(zhao)生及其相關工(gong)作的(de)常設機構,具體(ti)負責學(xue)院普通專(zhuan)科(ke)招(zhao)生的(de)日常工(gong)作。
(三)山東職業學院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。
三(san)、招生(sheng)專業和招生(sheng)計劃(最終招生(sheng)計劃以山東省教育主管(guan)部門公布為準)
專(zhuan)業名稱 |
A類 |
B類(lei) |
C類 |
合計(ji) |
學制 |
學費(元/年) |
計算機網絡技(ji)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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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 |
100 |
2-6年 |
5000 |
食品(pin)生物(wu)技(ji)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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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5 |
55 |
5000 |
食(shi)品營(ying)養(yang)與檢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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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5 |
55 |
5000 |
合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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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0 |
2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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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(si)、人才培養
按照“標準不降、模式多元、學制靈活”原則,創新教學組織形式、教學模式和考核評價模式,根據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人才培養目標、規格,單獨制定人才培養方案,單獨編班、教學、考核,堅持集中教學和分散教學相結合、在校學習和社區(企業)學習、“送教上門”相結合,鼓勵支持與行業企業聯合開展教學,實施學徒制人才培養、訂單培養等模式,考核以全日制高職相同專業實施的課程標準為依據。探索開展“1+X”證書試點,健全以證代考制度,取得相應職業技能等級證書、職業資格證書和行業企業實踐經歷,可記入本人的學業學分。建設山東省職業教育教學資源共享平臺,通過平臺學習的成果可計入學分。
結合學生特點,適應不同生源、不同學習時間、不同學習方式,制定有針對性的學生管理辦法,統籌管理,分類指導,并安排專門人員負責學生教育管理各項工作;實行彈性學制、彈性學期、彈性學時,學生的學業年限既可以2-3年,也可放寬至3-6年,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,成績合格,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,由學校頒發普通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,與普通學生畢業證書相同。
五、招生(sheng)范圍和(he)報考條件
(一)具有山東省戶籍或在山東務工(需提供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證明)、具有高中階段學歷或同等學力人員;非山東省戶籍的就業人員隨遷子女(含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)應具有山東省高中段學校學籍及完整學習經歷,并合格畢業。已參加2019年我省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考試的考生,不再參加本次單獨招生報名及考試。
(二)思想政治(zhi)品(pin)德和身體健(jian)康狀況均符合(he)教育(yu)部《普通高等學(xue)校招(zhao)生(sheng)工作規定》。
六、報(bao)名(ming)時間及方式
(一)報(bao)名時間
報名形式:網上報名+現場確認。
報名時間:考生可填報兩次志愿,第1次為首次志愿,志愿填報時間為8月9日-11日(每天8:00—20:00);第2次為征集志愿,志愿填報時間為9月12日(8:00—20:00)。
現場確認地點及時間:8月26日9:00-15:00,山東職業學院(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)南益館。
網上(shang)報(bao)名和現(xian)場(chang)確認兩(liang)個(ge)環節(jie)缺(que)一不(bu)可(ke),逾期不(bu)予補報(bao)。
(二)報(bao)名方式
1.網上報名:
(1)考生需登錄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高職單招填報志愿平臺(網址://wsbm.sdzk.cn/gzdz/)填報志愿。
(2)選擇“12328山東職業學院”并填報專業志愿。
(3)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填報“1個學校+1個專業(類)”志愿;征集志愿同時填報院校、專業是否服從調劑志愿。首次志愿填報結束后,考生根據各試點院校招生章程要求,到首次志愿學校繳納考試費用、打印準考證并參加考試。
(4)根據魯價費函〔2016〕95號文件,網上繳納報名費160元(繳費網址://xgyjt.com.cn/zs/info/1027/1400.htm)。網上繳費時間為8月12日-22日(每天8:00—20:00)
(三(san))信息(xi)確認及察看考場
考生網上報名并繳費成功以后,到我院進行“信息確認”,現場辦理“信息確認”手續,交驗有關證件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,確認本人報名信息及察看考場。現場確認地點: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,山東職業學院,南益館。
現場確認時需交驗以下書面材料(只提交復印件,原件備查,復印件以A4紙格式),證明材料必須真實有效。
1.考生(sheng)本(ben)人身份證原(yuan)件(有(you)效期內臨(lin)時身份證)或當地公安機關出具(ju)的帶照片(pian)身份證明(ming)原(yuan)件,并交復(fu)印件一(yi)(yi)份(正反面復(fu)印到同一(yi)(yi)頁)。
2.獲獎情(qing)況或(huo)者(zhe)其他特(te)長(chang)的證(zheng)明資(zi)料及復印件一份。
3.考生(sheng)二個(ge)月以內三級(ji)甲等以上醫(yi)院體(ti)檢報告(參照(zhao)高(gao)考體(ti)檢標準)。
考生(sheng)所交(jiao)材料和報名考試費概不退還(huan)。
七(qi)、考試(shi)辦法及安(an)排(pai)
(一(yi))考(kao)試安排及考(kao)試科目:
1.準考證領取:8月26日9:00-15:00,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山東職業學院南益館,領取準考證并到考試地點察看考場。
2.考試安排:
考生需到首次志愿學校參加考試,考試時間為8月27日。
考試時間 |
考試科目 |
考試形式(shi) |
考試地點(dian) |
上午:9:00—10:00 |
心理素(su)質 |
上機測(ce)試 |
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山東職業學院 |
上午:10:30—12:00 |
身體(ti)條(tiao)件、職業能(neng)力傾向、技術技能(neng)基礎 |
綜合面試 |
(二)考試形式及科(ke)目(mu):
1.C類考生(技術技能類考生)免予文化素質考試,只參加學校組織的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職業適應性測試或面試,總分750分,分心理素質、身體條件、職業能力傾向、技術技能基礎四部分。
2.考試(shi)形式(shi)包(bao)括上(shang)機測(ce)試(shi)和面試(shi)。
3.上機測試包括心理素質測試;綜合面試考試由學校(xiao)依據考生類別及報考專業制定相關(guan)規則。
4.考生需要參(can)加上機測試(shi)和綜(zong)合面試(shi)兩個(ge)環節(jie),缺少任(ren)何一(yi)個(ge)環節(jie),不能(neng)參(can)加錄取(qu)。
八(ba)、命題與(yu)評卷
(一)組織(zhi)專門的老師命題、面試。
(二(er))面試(shi)(shi):我院將科學(xue)合理的制定評判(pan)標(biao)準,加(jia)大信息公開及結果公示(shi)力度(du),確保考試(shi)(shi)評判(pan)工作公正、透明。
九、錄取(qu)
(一)錄取(qu)原則:根(gen)據國家教育部和山東(dong)省(sheng)教育廳(ting)的要求(qiu),實行由學(xue)校負責體制,按公平、公正的原則,擇優錄取(qu)。
(二)學校按照招生計劃1:1設定錄取分數線,對于線上考生,遵循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。考生的考試成績由上機測試成績和綜合面試成績兩部分組成,總成績滿分750分,上機測試成績滿分100分(心理素質滿分100分),綜合面試成績滿分650分(其中身體條件滿分100分,職業能力傾向滿分150分,技術技能基礎滿分400分)。
(三)如(ru)報考(kao)考(kao)生數量不足,為確保生源質(zhi)量,經技能技術類單(dan)獨招生領(ling)導小組(zu)同意,可以(yi)設定最低錄取分數線(xian)。
(四)考生(sheng)成績(ji)相同的情(qing)況(kuang)下(xia),綜合(he)面(mian)試成績(ji)高者優先(xian)錄(lu)取(qu);上機測試與綜合(he)面(mian)試成績(ji)都相同的情(qing)況(kuang)下(xia),報領導(dao)小組(zu)審(shen)批同意后,獲(huo)得如下(xia)省市地區獎勵的考生(sheng)優先(xian)錄(lu)取(qu):
1.學習(xi)或工作階段獲得地市級以(yi)上榮(rong)譽(yu)稱號。
2.學習或工作階段獲得由地市級及以(yi)上教育主管部門(men)或行業主管部門(men)組織的科技、發明、創新等(deng)大賽一(yi)、二、三等(deng)獎。
3.擁(yong)有省級以(yi)上行業主(zhu)管(guan)部門頒發(fa)的職業技(ji)能證(zheng)書
4.其他學院認可的特(te)長。
(五)錄(lu)取數(shu)據按規定時間上報山(shan)東省教育招生(sheng)考試院,確保進入高校學生(sheng)學籍信息(xi)庫。
(六)根據教育(yu)部、山東省(sheng)教育(yu)廳或山東省(sheng)教育(yu)招(zhao)生(sheng)考(kao)(kao)(kao)試(shi)院(yuan)的(de)要求,在(zai)規定時(shi)間范圍(wei)內公布(bu)考(kao)(kao)(kao)生(sheng)成(cheng)(cheng)績(ji),考(kao)(kao)(kao)生(sheng)可以登錄山東職業學(xue)院(yuan)網站查詢(xun)考(kao)(kao)(kao)試(shi)成(cheng)(cheng)績(ji)。考(kao)(kao)(kao)生(sheng)本人對成(cheng)(cheng)績(ji)如有疑問,可按(an)相關規定向學(xue)院(yuan)提出成(cheng)(cheng)績(ji)復核申請,逾期(qi)不予受理。
十、收費退費及資助政(zheng)策
(一)普通專科(高職)學費標準每人每學年為普通類專業5000元。
(二)退費按照《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》(魯政辦字〔2018〕98號)有關規定執行。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。
(三)學院學生資助工作堅持“幫困助學”與“育人成材”相結合的原則,結合學校實際,認真實施“綠色通道”,獎、助學金,國家助學貸款,勤工助學,學費減、免、緩資助政策,形成了以生源地助學貸款為主要渠道,以獎、助學金為重要輔助,以勤工助學為主要補充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。設立了國家獎學金,勵志獎學金,國家助學金,山東省政府獎學金和優厚的校內獎助學金。建立了融多種形式于一體的學生獎勵資助體系,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。
十一、資格復查及證(zheng)書(shu)頒發(fa)
(一)新生入學(xue)(xue)(xue)后,學(xue)(xue)(xue)校在(zai)三(san)個月(yue)內按照規定(ding)進行政治、文化、健康(kang)等(deng)方(fang)面的(de)(de)入學(xue)(xue)(xue)資格復查,體檢不(bu)合(he)格的(de)(de),依據(ju)上級有關規定(ding)處(chu)理。復查不(bu)符合(he)錄取(qu)條(tiao)件(jian)的(de)(de)學(xue)(xue)(xue)生,取(qu)消入學(xue)(xue)(xue)資格。
(二(er))對在(zai)報名和考(kao)試(shi)過程(cheng)中有弄虛作(zuo)假或其(qi)他(ta)違紀違規行為的考(kao)生,將報山東省教(jiao)育招生考(kao)試(shi)院(yuan),取(qu)消其(qi)入(ru)學資(zi)格,并將其(qi)檔案退(tui)回其(qi)戶籍所在(zai)地。
(三)具有學籍的學生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,考試合格,頒發教育部統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,蓋“山東職業學院”印章。
十二、監(jian)督機制(zhi)
(一)為保證招生選(xuan)拔工作公(gong)平公(gong)正,學(xue)(xue)校成立由(you)相關職能(neng)部門、紀(ji)檢(jian)部門和專(zhuan)職教師組成的專(zhuan)家(jia)組,對考(kao)生進(jin)行綜(zong)合(he)考(kao)核(he)。考(kao)核(he)結(jie)果,由(you)招生就業處匯總后上報學(xue)(xue)校招生領導(dao)小(xiao)組審批,并向(xiang)社(she)會公(gong)布。
(二)考生本人應本著“誠信”的原則,參加此次考試,提供材料必須真實。如有作假者,一經查實,將取消其招生錄取資格。
十(shi)三、違規處理
凡(fan)在招生中違(wei)規(gui)(gui)的考生及工作人員,按《國家(jia)教育考試違(wei)規(gui)(gui)處理(li)辦法》相關規(gui)(gui)定嚴肅處理(li)。考生的違(wei)規(gui)(gui)情況將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,記入(ru)高考誠信檔案。
十四、相關事宜
(一)招(zhao)生各專業(ye)的錄取人數原則(ze)上不超過公布(bu)的招(zhao)生計劃(hua)數。
(二)體檢按國家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(yi)見》執行。
(三)招生錄取(qu)的考生入(ru)校后進行體(ti)檢(jian)和資(zi)格復(fu)查,體(ti)檢(jian)不合(he)格或資(zi)格復(fu)查不合(he)格者,按(an)照上(shang)級(ji)有關規定進行處理。
(四)本章程若有與(yu)上級有關(guan)政策(ce)不一致(zhi)之處,以上級有關(guan)政策(ce)為準。未盡事宜,按上級有關(guan)規定執行。
十五(wu)、聯系方式
通(tong)信(xin)地址:山東職業學(xue)院招(zhao)生就業處
郵政編碼:250104
咨詢電話:0531-66772233、66772211、66772188、66773226
官方QQ:800016365
學院網址:
學院招生信息網//xgyjt.com.cn/zs
十六(liu)、乘車路線(xian)
考生可到經十路乘坐K301路公交車,在“山東職業學院”站下車,路南即為山東職業學院(原濟南鐵道職業技術學院)。
聲明:
學院未委托其他任何機構或個人開展考前輔導與報名活動,敬請廣大考生留意。如發現上述問題和線索,請向我院舉報,聯系電話:0531-66773226。學院保留向損害我院聲譽和形象的機構或個人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。
友情(qing)提示:
敬請考生隨時關(guan)注我院招(zhao)(zhao)(zhao)生信息網,所有關(guan)于技(ji)術技(ji)能類單獨(du)招(zhao)(zhao)(zhao)生的信息都(dou)通過招(zhao)(zhao)(zhao)生信息網發布,不再另行(xing)通知。